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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更新日期:2026年4月27日

ScentFlow Technology Taiwan Co., Ltd.(以下簡稱「我們」)依據中華民國「消費者保護法」及相關法令,制定本退換貨政策,保障您的消費權益。

一、7天猶豫期(鑑賞期)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,得無條件退還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

但以下情形除外:

二、退換貨條件

1. 商品須保持全新狀態,未經使用,且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說明書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等)。

2. 若商品有瑕疵,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通知我們。

3. 若商品因運送過程損壞,請於收到商品後24小時內拍照存證並通知我們。

三、退換貨流程

1. 申請退換貨:

2. 提供以下資訊:

3. 等待確認:我們將於3個工作天內確認您的退換貨申請。

4. 寄回商品:

5. 確認收到商品:我們收到商品後,將於3個工作天內檢查商品狀態。

6. 處理退款或換貨:

四、退款方式

1. 信用卡付款:退款將退還至原信用卡帳戶,約3-5個工作天入帳。

2. 銀行轉帳:請提供您的銀行帳戶資訊,退款將於5個工作天內匯入。

3. 超商付款:請提供您的銀行帳戶資訊,退款將於5個工作天內匯入。

4. 貨到付款:請提供您的銀行帳戶資訊,退款將於5個工作天內匯入。

五、例外情況

1. 超過7天猶豫期之退貨申請,將視個案處理。

2. 商品已使用、損壞或包裝不完整者,可能影響退貨權益。

3. 因個人因素造成商品損壞者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六、注意事項

1. 退換貨申請時,請務必保持商品及包裝的完整性。

2. 退款金額以實際支付金額為準,不含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。

3. 若您有任何疑問,請隨時聯繫我們的客服團隊。

七、聯絡方式

若您對退換貨政策有任何疑問,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: